Singtao USA – 百人大企業請人 需先重聘舊員工

市參事會通過馬兆明法案,要求大企業僱主聘請時,優先重聘之前被裁的老員工。

三藩市市參事會23日以10票對1票通過由馬兆明(Gordon Mar)提出的「重新受僱權」法案,要求大企業僱主先僱用被裁員工,才可聘用新求職者。

《三藩市觀察家報》報道,馬兆明認為,當經濟重啟之時,需有公平過程聘回舊員工是「迫切需要」,又指此舉「將有助數以萬計失業工人」。

支持者認為,有關要求是需要以確保僱主不會利用今次疫情危機聘請較年輕工人,所給的薪水比被裁員工的低。

根據法案,隨著失業率升至12%以上,有關做法被視為有效措施,「直接提供經濟援助給受影響僱員和他們的家庭,給他們機會儘可能再次工作」。

通過前夕,馬兆明上星期提出多項修訂,以解決商界起初的嚴厲批評和化解入稟法院圖阻法案的威脅。

其中最大改動之一是法例適用的對象為僱有100人或以上的僱主。法案起初建議為10人或以上的企業,卻招致小企業委員會的抨擊。

雖然改動緩和商界對法案的反對立場,但亦使早期支持者撤回他們的支持。年輕工人聯盟(Young Workers United)與華人進步會上星期發信,指豁免10名工人或以下的企業是「豁免的適當門檻」,將門檻提高將有違法案保護最有需要工人的原有目的。

信中提到,職位流失最多的是低薪行業,首當其衝的工人是最可能被裁,特別對無證工人更甚,因為他們無法領取失業保障或聯邦紓困金,「這是災難性的經濟打擊」。

年輕工人聯盟主任之一藺雲鷺(Lucia Lin)23日透過電郵向《觀察家報》表示,對於馬兆明修改僅適用於100人以上僱主,「我們不會支持」。

直至市參事會投票,三藩市商會表示「對整份法案沒有既定立場」。本報訊

(06月24日2020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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